第二百四十二章 不知神山?(1 / 6)

洪荒之大,不知有亿亿万里也。

云苏自从在路上捡了一只天仙境界的青牛后,日子便更加潇洒闲适了,骑牛过万山,时而用双脚,时而用牛蹄,逍遥自在地丈量着洪荒的广袤。

“地广人稀,日行千里难遇人家。天高物博,立锥之地尽是瑰宝。”

云苏插着腰肌,喟然长叹道。

离开五庄观,转眼已是五年过去了。

这些岁月,云苏一路东行,时走时停,一路所见所闻极为丰富。

这种无家一身轻,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洒脱,真真是从未体验过,没有任何后顾之忧。

我是谁?不重要。

我要去哪里?随便何方。

我要做什么?无所谓啊。

云苏就是这么爽,这么潇洒,活生生把别人打死打活的残忍洪荒初年,活成了花儿一样。

五年时间,虽然是走走停停,但天仙青牛的脚力并不慢,但饶是如此,依然没有走出西牛贺洲的地界。

云苏拿出镇元子赠送的《洪荒万物志》一看,好家伙,这五年多的时间,自己的行进路线基本是直的,但却连西牛贺洲的百分之一都没走完。

洪荒的生灵并不少,除了那些得天独厚的上等种族外,普通生灵的数量也是相当惊人。

花草树木开了灵智的,比比皆是,有时候一座大山便形成了一个村子,里面全是各种灵类。如果路子野一点的,就开始学着妖族秘法,踏上修炼之路,成为了妖。

在这五年中,云苏遇到的灵类和妖类是最多的,说是亿亿万也不为过。

有时候,骑牛误入一片花丛,就入了花儿国。

有时候,骑牛淌过一处水潭,便进了水中国。

不过,这里的生灵战乱频繁,一个稍大的种族往往就统领着十万里,几十万里甚至更广的地域,境内的生灵只要不归顺的,不是被杀干净就是只能远走他乡避祸。

法律是什么?没有!

至于规矩呢?不懂!

什么样的人该死?随便!

为什么要打架斗殴?喜欢!

在云苏眼里完全是无法无天的洪荒大地,却被这些洪荒早年的生灵们弄成了一方无拘无束的乐土。

说到天材地宝,就更加惊人了。

云苏曾经见过几座万里大山,全是灵石矿,这要是带出去了,打造几千几万个诛仙舰队都够用了,可惜啊。

虽然带不出去,但云苏本着见到了不拿就是犯罪的精神,都施法收入了小世界,早晚还是用的上的。

在万寿山待了那么些年,镇元子的袖里乾坤,云苏也是学到手了的。

他将袖里乾坤的一些玄妙和掌中神国的一些妙法相结合,又创出了一门掌中世界的神通,效果远超之前。

这个立足于混沌神体这具躯体的掌中世界,到底能装多少东西,云苏自己也不清楚,反正把那几座极品灵石矿山装进去以后,见到的天材地宝,只要是无主之物,不伤及其他生灵的原本利益,也全都收了进去。

呵呵,也就是多了几条山脉,无数天材地宝散入其中,连个浪花都没惊起,各种灵草灵药灵果,最终也只是点缀了下那些山脉罢了。

由此可见,那掌中世界到底有多大,连云苏都弄不清楚,毕竟,这其中融合了混沌心得,开天辟地的感悟,掌中神国的构想,袖里乾坤的秘法,芥子纳须弥的理论,全凑一起,最后云苏自己都快不认识这门神通了。

这一下,一路走来,云苏可是捡东西捡到手发软。

各类法宝,先天灵宝以下,各类天生的,地生的,别人遗落的,从那些杀人越货者手中截胡的,总计也有十万余件了。

比较遗憾的是,先天灵宝确实没有捡到,倒是遇到过两次,结果那场面,太乙金仙都来了一百多位,最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