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迷路(1 / 3)

南山,虽然叫南山,但是它位于中原地区正中央的位置,传说整个中原地区的龙脉便是藏身其中。

沈心远和卫云帆已经在里面穿行三天了,准确的说,他们迷路了。

不要看南山的名字不起眼,这其实是由一连串山脉组成的,统称叫做南山。南山横跨了三个州府,说是茫茫十万大山也不为过。

连山派便是位于其中。

起初他们走的是大路,要说就一直这样走下去,虽然有些远,要花费个几天的时间,但是一定可以到连山派。无奈中途出了一点变故,他们也只能弃了大路,想要抄小路快些到达。

那天在官道上的驿站里,沈心远和卫云帆正在吃茶歇歇脚。漠教之事已经了结,他们并没有过多停留。那几日除了在风烟镇住店吃饭的钱,几乎没什么花销,当初窦员外临终前赠予的银两还有不少,现在全在沈心远的包裹里。

他现在已经不是那个初入江湖的小白了,那件绣着金线的衣服平时也很少见他穿,只有在一些重要的场合才会穿出来。当时穿着这一件衣服去沧云山庄时,也只是觉得样式大方,没想到给他带来这么大的麻烦。

痛定思痛,沈心远将所有的财产严密的包裹了起来,并没有一丝外露的迹象,但还是被偷了。

那是个三十岁左右的男子,穿的有些破烂,脚步很轻,很是不起眼,在两人刚进驿站之时,与他们两个人也只是擦肩而过罢了。这一路行走,擦肩而过的人很多,并没有几个人能被记住,这个人是个例外。

“沈兄,刚刚过去的那个人,轻功很高。”卫云帆留意到了这个人。

沈心远随着他的话转头看了过去,那个人两只手抄在袖子里,衣服似乎有些单薄,整个人的身形略微蜷缩,显得有点佝偻的样子,背对着他们行走看不清长得什么样子,除此之外并没有什么奇怪的,只是脚步很轻,几乎听不到走路的声音。

他们也不确定自己是什么时候被偷的,大概是擦肩而过的那一刻,也可能是两人夜间住店熟睡之时。总之这个小偷的偷窃之术异常高超,即便是卫云帆这样的时常行走江湖之人也着了道。

型号两人住店之前便已经付过房钱,要不然这一夜免不了露宿山林。第二天睡醒时,沈心远才发现一百两左右的银子全部不见了,慌忙间叫醒卫云帆商量对策。

“是那个人。”卫云帆仔细回想了一下,那个最不起眼的人引起了他最大的怀疑。

“就是你说的那个轻功绝顶的人?”经过这样一番提醒,沈心远也想起了这个人。

“没错。”卫云帆肯定了一下,“那个人轻功好,打扮的也不招眼,确实比较符合小偷的特征。”

沈心远有些沮丧,就算是知道了是谁做的,现在也无从追查,更何况现在只知道这个人的身形穿着,就连他的大致身高都不清楚,这一大笔银子只能算是白白丢了。

两人还要赶路,房钱也只交了一天的,幸好掌柜的退给了他们房间的押金,虽然只有一钱银子,但也不算是身无分文了。

一钱银子可走不到连山派,据驿站掌柜的说,此处到连山派还要走四五天,就算骑马也要三天左右。无奈之下,沈心远和卫云帆也只能弃了官道抄行小路,希望能快一些到达。走这种山里的小路用不上马,所以他们顺便将两匹马卖给了驿站掌柜,也算是凑了一点盘缠。

说是小路,其实就是一些山里人采药或者打猎之类留下的踪迹,杂草丛生,又赶上一场雨,两个人四下寻找躲雨之处时,终于是乱了方向。

“卫兄,咱们往回走吧,顺着官道走,时间虽然长一些,但总好过现在没有方向吧。”沈心远现在不仅是沮丧了,接连遇上这样的事,饶是他这么好的脾气,此刻也有些生气。不过这肚子里的一点点怒火可不是对着卫云帆的,而是对他自己,谁让抄小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