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见色起意(1 / 2)

陈思远苍白的脸更加阴沉,“自他监察两部,挡了我多少财路,这笔生意数目不小,往年都是我的囊中之物,如今竟然要从我口中夺食。”

胡晨的头垂得更低,不敢接话,又担心不说话世子爷嫌他无能,战战兢兢看着地上自己的影子。

“既然商谈未有结果,本世子还是要见见这位沈氏,有个好机缘遇到了庄国太子,本世子总要给她几分薄面。

“进城时几辆青蓬马车,住的宅子是赁的小院,可见只是在江中府那小城有些名头,到了京城却不够看。”

陈思远嘲讽一笑,捻动拇指上翠玉扳指,苍白的手指毫无血色,“去送帖子,就说你家主人请她雨前斋喝茶。”

胡晨如释重负,赶紧答应着退出去。

琉璃收到帖子时,正在小院书房里盘账,既然已经来了,看到那些铺子就技痒,一个月的时间一边看着新铺子,一边在找其他铺子,果然找到了几间。

温良到京城后,整日如痴如醉地去各家银楼看首饰,回来后便闷在房里不出来,时常耽误了用饭。

昨日忽然拿着一支银步摇过来找琉璃,俊秀的脸上有些羞涩,眼里却是抑制不住兴奋的光彩。

“这是你新做的?”琉璃接过来步摇。

这是一支攒花牡丹步摇,牡丹蕊中有许多像蝴蝶触角一样颤动的银须,银须上一颗极小的银珠,牡丹花梗为柄,花瓣垂下银线悬珠绕成半圆,底缘参差错落如削断银管。

整支步摇精细得无可挑剔,处处见匠心,又处处无刻意,仿佛就是园中摘了一枝带露的垂丝牡丹,露水滴落的瞬间凝结成画。

琉璃惊艳于这步摇,却并不吃惊温良的突破,这只是提前显露了他的才华。

“是,可还好?从前一直不知哪里有问题,就是少了几分天然的贵气,这几日忽然茅塞顿开,我觉得找到了应有的神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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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良耳根有些红,虽然过去了两年,和琉璃独处时,他仍然是拘谨害羞的。

“不错,你从前所做天然朴拙更多,好在有匠心无匠气,这一件却是浑然天成,有了几分傲骨。”琉璃含笑看步摇。

豪门贵胄世家子弟,所用的东西都是要有几分自矜,却又不能展现傲慢,这个度极难把握,这样的首饰挂件才会脱颖而出,如今温良算是做到了,甚至是其中佼佼者。

所以琉璃此刻正在盘算先买下哪间铺子,开一家银楼,让温良有机会大放异彩。

三日眠两年间已经成了岭南名酒,京中定会有人知晓,酒坊不会搬迁,但是可以开一间酒铺,将三日眠和这两年新制的一些果子酒,米酒运来卖。

还有一间茶楼。

琉璃建立的互通消息和连接货运网络,并非是用米铺,而是茶楼,这样不引人注目,许多人往来茶楼很寻常,同时又接收到许多信息。

琉璃就在这时收到了帖子,看到下面署名西城陈府,心里闪过一丝惊诧,难道是恩义候府?

她前世素来与恩义候府没什么往来,入京做的都是从前在江中府的绸缎米粮点心之类小生意,没过多久便进了敏亲王府,这一世难道会引起恩义候府注意?

琉璃想或许不是,没提恩义候只说陈府,姓陈的可多了去了,只是奇怪什么人会想见她一个商户女呢?多半还是为了交易的事。

琉璃想了想,看看上面说的时间,还是决定去,她在京城没有背景没有后台,抬出兔子大的人,搞不好都是一尊大佛,得罪不起啊。

于是吩咐小厮回话她会准时赴约,换上一身素淡的银线绣玉兰襦裙,挎上同款的绣袋,外面亦是同款斗篷,带着木木和易了容的项楠出去。

路上琉璃说了是西城陈府主人,项楠听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