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6章 韩兆贵犯事了(2 / 2)

987年10月,沪上还出过一则新闻,公安人员在工商银行沪上分行静安营业部门口当场抓住了一家棉纺厂的青年工人赵德荣,当时他正以100∶71的价格倒卖国库券,公安人员缴获人民币1800元和国库券2000元,还从他家里查出国库券2.6万元。

公安部门认定倒卖国库券属于投机倒把行为,只不过由于这种黑市交易都是在银行的交易柜台门口进行的,公安、工商、银行互相扯皮,最后赵德荣只是被没收了“赃款”,教育了一番就释放出来了。

今年国家开放国库券转让,按理说韩兆贵收购国库券是合理合法的,可问题的关键是这些国库券的数量。

机场安检人员心里没底,直接通知了公安、工商部门,两部门的人来一看也傻眼了。

上百万的国库券,以前没见过这阵势啊!

没有先例好办,那就先逮起来,别管国库券转让合不合法,但韩兆贵这个数额巨大,定为投机倒把毫不费力。

赚了两个月快钱的韩兆贵刚尝到一夜暴富的滋味,却突然要面临牢狱之灾,登时就懵了。

不对啊!不是说国家允许国库券转让吗?我这合理合法啊!

其实国内关于“投机倒把”的解释,在建国的几十年间是有着不断变化的过程的。

进入八十年代,政|府开启经济双轨制,“投机倒把”逐渐被剔除了政治化因素。1987年9月政务院发布《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列出了11项属于投机倒把的行为。

1、倒卖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自由买卖的物资、物品的;

2、从零售商店或者其他渠道套购紧俏商品,就地加价倒卖的;

3、倒卖国家计划供应物资票证,倒卖发票、批件、许可证、执照、提货凭证、有价证券的;

4、倒卖文物、金银(包括金银制品)、外汇的;

5、倒卖经济合同,利用经济合同或者其他手段骗买骗卖的;

6、制造、推销冒牌商品、假商品、劣质商品,坑害消费者,或者掺杂使假、偷工减料情节严重的;

7、制造、销售、传播非法出版物(包括录音录像制品),获得非法利润的;

8、为投机倒把活动提供货源、支票、现金、银行账户以及其他方便条件,或者代出证明、发票,代订合同的;

9、利用报销凭证弄虚作假,进行不正当经营的;

10、垄断货源、欺行霸市、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的;

11、其他扰乱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投机倒把行为。

按照条例上的内容来说,你要说韩兆贵投机倒把吧,现在国库券已经允许转让、买卖了。可你要说他不属于投机倒把吧,这11条里韩兆贵还真沾的上。

最最关键的是,他倒卖国库券的数量实在太过巨大,以至于抓到他的羊州市也为此事头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