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八一五 费县之战(13)(2 / 3)

第一氏族 我是蓬蒿人 280 字 2021-12-21

王小林觉得荒诞。

非常荒诞。

他自认为不是一个意志不坚定的人,恰恰相反,因为王森长在军伍,家中没有顶梁柱,他打小就遭受了生活的磨砺,吃苦耐劳。

但是现在,浑身大大小小的伤口火辣辣的疼,他已是顶不住了。

王小林看得分明,钱小成的伤势不会比他轻。

但对方依然酣战不休。

“他娘的是个铁做的不成?”王小林愤愤不平地想,很想揪住钱小成的衣领破口大骂,质问对方为什么跟疯子一样。

王小林也好,王森也罢,拼命是为了活命,谁会把力气完全耗尽,给自己弄到近乎油尽灯枯,半点儿余地都没有的境地?

一旦大阵溃败,跑都没力气跑。

但看钱小成这些人,好像就没打算活着回去。

“老爹,他们,他们怎么这么能拼命......他们,这么拼命是为了什么?”王小林扭头问喘息喘得像是在拉风箱的王森。

对方同样遍体鳞伤,有两道口子很大,却连个包扎的时间都没有。

“老,老子怎么知道?”王森又累又无奈,连说话的兴致都已失去。

在军伍沉浮多年,什么样的战士他没见过?

自己的队伍打到这份上了还在力战,战阵还没有崩溃,王森自己都觉得是个奇迹,放在任何时候都是精锐中的精锐,但跟反抗军一比就不能不相形见绌。

这群不要命的疯子他是真的没碰到过。

大丈夫沙场征战,最高上的追求是保家卫国,但杨延广成为吴王不久,且吴国只是王国不是帝国,天下之主依然是赵北望,晋军才是皇朝王师,要保家卫国该为朝廷效力才是。

其次无非是求个建功立业、富贵显赫、封妻荫子。但那是将校们的追求,王森、王小林这种在军中没有背景的低级军官,死上十个也不会有一个真正出人头地。

想建功立业的普通战士,都是刚进军伍的愣头青,哪个老卒会把这个当回事?太不现实了。

再次,那就是战争期间攻城掠地后,四处劫掠大发横财,给家中大捞一笔,让自己的日子过得好一些,这是最实际的。若能立下一点功劳,混个低级军官当当,让家人衣食无忧,那就算非常幸运。

最后,当兵吃粮而已。

也就是混口饭吃。

这些追求中,哪一条值得把命搭上?命都没有了,还有什么富贵、好日子可言?将士战死在沙场,那都是被逼无奈、迫不得已。

要说为了保家卫国不顾生死,还有那么点可能。

可眼下大家是在中原异地征战,身后不是家乡不是妻子,输了又如何?大伙儿面对的又不是异族胡人,那么拼命干什么?

“老爹!”王小林眼看前面的小战阵被攻破,连忙喊了王森一声,握紧长刀迎了上去。

嘭,一刀砍在王小林举起的长刀上,钱小成感觉自己手臂一痛,那不是对方的格挡多么有力,纯粹是手臂太过劳累。

面色如铁的钱小成没有任何神情变化,举起长刀立马再度斩了下去。

打到现在,钱小成意识已经累得有些模糊,战斗完全是本能,反应基本靠训练、厮杀形成的习惯。

能够坚持下来,是

因为脑海中始终有一份信念。

这份信念,叫作保家卫国。

更准确地说,是保卫家园。

“狗日的吴贼,想要抢我家刚分下来的田......狗日的吴贼,想抢我家刚攒下的粮食......狗日的吴贼,想在我家乡当狗地主,想骑在我们头上......我砍死你们,砍死你们!”

双目发直的钱小成,死死盯着眼前的王小林,就像是盯着杀父仇人,纵然身体无一处不痛,每挥动一下长刀手臂都像是要被撕裂,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