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八十四章 究其原因(1 / 2)

我出生在九六 赤子练 2362 字 2023-02-01

大佬和文荣没来,四姑姑在市里,要照顾女儿,自然也是不会来的,三姑姑还是带着养的宠物狗,当成心肝宝贝来疼。

奶奶见了看不惯,就对着三姑姑的儿子说了一句:“你妈喜欢狗比喜欢你还多。”

三姑姑听了不满道:“人和狗怎么好比的?”看向儿子,语气不善,“喂,你什么时候也生个小孩出来给我玩玩,我就不养狗了,哈哈。”摸了摸怀里的狗,用温柔的语气说着不温柔的话,“到时候就把你丢掉,让你变成无家可归的流浪狗,想不想变成流浪狗啊?”

狗还在乐得一个劲只摇尾巴,毕竟听不懂人话,只能听个语气已经算是有灵性的狗了,而通人性的狗还是少见。

太通人性了,也不好,像来发,如果把它当成是一个人类小孩,大人不小心碰了小孩一下,小孩立马还手打了大人一下,也许还能说说笑笑,可它是狗,只是狗,咬了人,就是犯了不可饶恕的滔天大罪,就是在劫难逃。

奶奶听了直摇头。

虽然平日里总对家里仅剩的欣欣打骂,可骂是真骂,打不是真打,多数是吓唬,心里还是在意狗的。

三姑姑好像变成了坏人。

因为奶奶把我们从小养到大,不会是坏人。

那三姑姑也不会是。

同样是被奶奶养大的我们更不会是。

我还记得,当初三姑姑说过差不多的话,狗就是狗,养再久都养不熟,可她表现出来的样子却是奶奶口中的那样。

分明是喜欢的。

这又到底是为什么?

难道,奶奶在带三姑姑的时候,曾说了些什么,不对,或许是爷爷说了些什么,爷爷一向古板像个唐僧,话多,还有,爱惜小动物的生命,唐僧就是见了蚂蚁都要绕路走的人。

三姑姑小时候被宠着,却又不是要什么就有什么,可以玩的东西,随处可见的东西也许就是蚂蚁了,我小时候就是想抓几只蚂蚁来用放大镜观察,然后解剖的,无奈没这个手艺,也没趁手的工具,只能作罢了。

毕竟爷爷说过,蚂蚁能抬起比自身重很多倍的东西,比人还要厉害。

我当然会想要看看蚂蚁和人比,有什么不同的地方。

好奇么。

要不是知道白蚁会啃木头,担心普通的蚂蚁会啃我身上的肉,我也许就真这么去做了。

调皮捣蛋的男孩还掏鸟窝,那不也是生命吗?老爸就说过,他小时候没有玩的,就下过河抓过鱼,还上过树掏过鸟窝。

我一个劲问他:“那鸟窝里有什么,有小鸟吗?是被吃掉了吗?”

老爸就含糊其辞不愿意说明白。

我也就明白了。

残忍的真相不该早早被小孩子知道,所以,不管是鸟蛋,还是刚出壳的小鸟,被人掏走后就不可能活下去。

真是惨。

话说回来,这鱼,这鸟,哪样不比蚂蚁更大更显眼呢。

弄死几只蚂蚁……

只不过是几只蚂蚁……

真的很严重吗?

我想不明白,想要明白,绞尽脑汁想了很久很久才终于明白一件事,并且为自己的聪明才智感到骄傲,那就是,生命无贵贱之分,我们要懂得尊卑,尊重比自己微小的事物。

绝对不可以浪费粮食。

争取吧。

那是小学时就知道的道理。

我又想起了那道取标题的语文题,我取的就是尊重卑微。

这么多年过去,我才意识到,原来,我自己也不过是卑微的人。

也许,三姑姑气的是,爷爷只对她进行了说教,而没有对老爸的所作所为进行教育,一向严以律己的爷爷,就像是一位刚正不阿的老师,如果连这样的老师都要有所偏颇,那还有什么尊敬可言,要剩,也只剩讨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