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百一十、牢狱之灾(1 / 3)

林朝歌才刚睁开眼,就对上刚好破开而进的官兵,刀尖锋利直指鼻尖,若是在靠近几分定会削下一小块鼻尖肉,吓出一身冷汗。

“将人抓起来”。

林朝歌还没反应过来,一大群官兵将她团团围住,若她反抗,林朝歌丝毫不会怀疑他们手里的刀不会对准她脖子咔嚓下去。

“各位兵大哥,在下犯了什么错,你们要这样对待。”林朝歌在诸人围观中斯条慢礼穿上外袍,语调不紧不慢。

“昨日城隍庙发现一具无头女尸,有人报案在傍晚时分看见过你出现在附近,请你现在最好跟我们走一趟”。

“可是在下昨日回来后在没有出去,我初来乍到本地连城隍庙都不知道在哪里。”林朝歌咬牙暗恨这就是典型的栽赃陷害。

“可有人证”。

“没有。”林朝歌摇头否认。

“那就对了,拿人。”一声令下,上前俩膀大腰粗的汉子一左一右挟持提着林朝歌,体型看起来就像拎着小鸡崽。

“你们可有什么证据就随便拿人,难道单是相信别人的一面之词就给人定罪,天子脚下还有没有王法。”竹音怒紧,上前拦截,被一脚踢翻再地。

“哪里来的小白脸,还不滚”。

“我无事,你放心。”林朝歌看着被踢到在地疼呲牙裂嘴的竹音,担心他干出什么蠢事,不放心的又加了句;“你乖乖在客栈等我,身正不怕影子斜,不过是莫须有的罪名,我相信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大人不会冤枉好人的,等我回来”。

话说出来,其实她自己心里都没底,为的不过是求一心安罢了,她来大都不过短短俩日,平时在客栈深居简出,难道还会得罪什么人不成,得罪人,林朝歌突然想到昨日岳云浩离去前交给她的一包粉末,难不成,是他?

这可不妙,人不生地不熟就算了,敌暗我明兵家大忌,只能静观其变。

其实林朝歌也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自己又能有什么通天本事出来,这里已经完全脱离书中剧情甚至是原主遗留下的记忆,完全打开了新的副本,攻略新人物,她不过一介凡夫俗子,既不能移山倒海也不能精卫填海更没有玛丽苏女主的待遇人见人爱,重生女配的金手指空间灵泉什么的,有的只是悲剧,既来之则安之。

即使林朝歌是第一次参观“古代的牢房”,也不想再进来第二次了。

和大部分监狱一样,这座牢狱建在地下,通道很窄,而且弯曲的地方也多,空气中弥漫着腥臊的气息。即使是大白天,这里也是黑漆漆的,火把将他监狱墙上阴沉的砖石照得通红,那颜色看起来很让人作呕。

他们一直下到很底层的地方,一路上的狱卒们看起来一副严酷可怕的样子,还怀着不怀好意的眼神看着她。

但是因为他们跟牢头在一起,所以目光还算有些收敛。

牢头说的很实在,进来在出去不死也得脱层皮。

大概走了一刻钟,他带着林朝歌到了一处看起来就很坚固的屋子外面,

在同寝人目光呆滞的表情中走到地铺边蹲了下来。因为在地下,只有稻草铺着的牢房到处都是湿湿的,这寒冷的天气里,林朝歌只是蹲着就能感觉一股阴冷森然的气息往脖子里、袖笼里,各处有缝隙的地方猛钻。

一想到自己在这样潮湿的牢房里待好几天,林朝歌就有种想毁了这个牢房逃狱的冲动,可是她一不会隐身,二不会穿越时空,撕破空间隧道,就连这三脚猫功夫都是半吊子,还是老老实实呆着。

“啊嚏”紧了紧身上外袍,打了个寒颤,里头堪比寒冬二月,森冷刺骨。

“王爷,人我们已经按照你的吩咐抓起来了,接下来怎么办。”灰衣小厮恭敬站在一旁请示。

“先关个三俩日,磨磨性子。”一身蓝色锦袍,二十五六岁的男子静坐雅阁,身便